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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111 學年度第一學期舊生註冊須知

各位同學平安:

請同學務必詳細閱讀下列說明並充分配合,以期確實達到簡化註冊目標。

  1. 本校學生完成選課並繳交註冊費用(辦妥就學貸款)者,即完成註冊手續。
  2. 學雜費繳費單請於 8 月 1 日起自行至校務資訊系統列印,並請於繳費期限內繳交。網址:http://sso.au.edu.tw/portal/
  3. 生務必按繳費單說明,至指定銀行或代收機構,臨櫃(信用卡)繳納、ATM 轉帳繳納。
  4. 「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休、退學者若要免繳費須於註冊日(9/12)前申請並完成離校程序;開學日之後第 1 週至第 6 週(9/12~10/22)只退學雜費三分之二;第7週至第 12 週(10/23~12/3)只退學雜費三分之一;第 13 週(12/4)起不退費。尚未繳費者,須繳納應扣費用始得完成休、退學手續Ǹ(詳細規定請見本校會計室網頁學雜費資訊「真理大學學生休退學退費作業要點」)依教育部規定,休、退學者若要免繳費須於註冊日之前申請並辦理完成休、退學程序。
  5. 加蓋註冊章戳程序:
    • 已如期繳費者,請以班為單位收齊學生證後,於 111 年 9 月 19 日後,依排定時間至指定地點加蓋註冊章戳。
      • 日間部各學制於 08:30~16:30 至註冊組辦理。
      • 進修學士班於 18:30~21:30 至進修班辦公室(517 教室)辦理。
      • 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證請系助理收齊後送註冊組加蓋註冊章。
    • 未如期繳費者,請至註冊組領取註冊檢核單,依檢核單所列程序完成註冊手續後,連同學生證送至註冊組加蓋註冊章。
  6. 選課時間:
    • 低修申請、加退選課程:111 年 9 月 12 日至 111 年 9 月 17 日。
    • 重大理由加選暨超修申請:111 年 9 月 19 日至 111 年 9 月 21 日。
  7. 開學上課日期:111 年 9 月 12 日(週一)。
  8. 註冊手續應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倘因故不克如期辦理,須於開學上課日前,逕以書面向註冊組請假(請假單請至該組網頁下載),以申請延期註冊,並應於 111 年 9 月 17 日下午三時前完成註冊手續,逾期未註冊且未報准休學者,依本校學則規定予以退學。
  9. 註冊選課及其他相關事項詢問單位及電話如下: 
    • 學雜費繳費、轉帳問題:出納組(分機 1332或1334)
    • 就學貸款及學雜費減免 生活輔導組(分機 1251或1253)
    • 兵役 軍訓室 1818 住宿 三H學苑(分機 1217)
    • 選課 教與學發展中心(分機 1112、1113)
    • 學籍、成績及註冊請假 註冊組(分機 1123~1128)
  10. 其他注意事項:
    • 延修生之重補修課程,無論上、下學期不及格,均應於每學期辦理註冊或休學手續,否則視同自動退學。
    • 9 月 5 日(週一)當日加開校務資訊系統,提供延修生加、退選。請同學務必於當日完成最終選課。並於 9 月 6 日(二)至校務資訊系統列印繳費單,於繳費期限內繳交,即完成註冊手續。
    • 學生兵役緩徴及儘召作業:
      • 請延修生、復學生男同學至校務資訊系統>>學務系統>>兵役系統>>兵役資料管理>>維護延修生、復學生兵役資料,填註個人服役狀態(已服兵役者,另需上傳『退伍令 or 結訓令影本』,免役者亦需要繳交免役證明)。請注意,未上網填者,系統將無法為各位辦理緩徵。
      • 戶籍地址需更改,請至校務系統>>教務系統>>學籍>>「申請學生基本資料變更」提出申請。若因戶籍地址錯誤,導致緩徵公文無法正確送達而衍生出兵役問題,請自行負責。
    • 6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前辦理各項學雜費優待減免補助,未於期限內辦理完成之同學,請於開放列印繳費單後,持繳費單及相關資料先至生活輔導組辦理減免更換繳費單手續。(詳情請洽詢生活輔導組)
    • 辦理就學貸款同學,請於繳費單規定期限內完成就學貸款手續(詳細情形請參閱生活輔導組網頁)
    • 住宿學生請於 9 月 8 日~9 月 11 日至三H學苑辦理報到手續(詳情請參閱三H學苑最新公告)。
    • 本校學生團體保險非強制性,如有選擇不加保者,請於開學後二週內,攜帶家長同意書並註明退費華南銀行帳號至軍訓室辦理,退費由學校統一辦理,逾期未辦理者,視同已加保。
    • 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年收入 70 萬元以下),於 9 月開學至 10 月 14 日提出申請,通過補助者,逕於下學期繳費單扣除減免金額。(詳情請洽詢生活輔導組)。

 

※延修生註冊繳費注意事項:

  1. 9 月 5 日(週一)註冊,選課當日暫不收取延修生學雜等費用,其學雜費繳費單將根據選課
  2. 之時數計算印製,請於 9 月 6 日起至校務資訊系統列印學雜費繳費單,學校將不再寄繳費單。
  3. 並請務必於繳費截止日前繳交學雜費,以免逾越註冊最後期限,導致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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