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系、選讀輔系、雙主修
作業流程:
轉系、選讀輔系、雙主修
(一)申請時機:於每年下學期行事曆所訂受理申請期間,依公告之轉系、選讀輔系、雙主修注意事項,至教務行政組填表申請。
(二)轉入系別、年級之規定:
1.於第二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系;於第三學年開始前申請者,得轉入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或性質不同學系二年級肄業。
2.轉系以兩次為限,同一學年經核准後不得請求再轉他系或回原系。
3.轉入第一學期更正選課前須辦妥學分抵免。
4.休學期間不得申請轉系。
(三)輔系學分之計算:
1.自二年級起得選定輔系,至少須修讀輔系必修科目二十學分,方可取得輔系資格。
2.輔系學分在主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以外加修之。
3.放棄輔系資格,至遲應於應屆畢業學年第二學期開學二週內至教務行政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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