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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各種證明書

真理大學各類證明申請應行注意事項

一、在校生以親自辦理為原則。(如需託人申請請檢附委託書及雙方證件)

二、畢(肄)業校友可就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一)親自辦理

  (二)託人代辦:須檢附「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

  (三)通訊(郵寄)辦理

     1.請自行下載「各類證明書申請表」,填妥資料後,連同工本費,應檢附之相關文件、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資手續費60元之B4回郵信封),寄至本校教務行政組。

     ※若申請多份者,請自行補足郵資。

     2.各類證明如須彌封,請於申請表上註明,  本組處理完成後仍寄交申請人自行交寄,本校不代為郵寄國外學校。

     3.工本費:請購買郵政匯票【申請書之受款人:真理大學】,

                                         匯款〈如已匯款,請回填匯出帳號後五碼〉

                                       【帳號:華南銀行(銀行代碼:008) 帳號:1672-000-33534】

     4.教務行政組電子信箱:registration@mail.au.edu.tw

                          真理大學地址:251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教務行政組

 

三、各項證明文件申請如下表所列(完整申請項目資料於下方附件名列之):

證件名稱

申請手續及應注意事項

應繳費用

在校(學期)成績單

1.繳費機繳費後,稍後機器自動產出成績單;出納組填寫申請單,須持繳費收據至教務行政組辦理。

2.在校生以單一學期計費,單一學期核發為原則。

PS:若於寒暑假至開學第二週期間,需申請學期成績者,請填寫學生報告書。

每份20元

中文(畢業)歷年成績單

1.繳費機繳費後,稍後機器自動產出成績單;出納組填寫申請單,須持繳費收據至教務行政組辦理。

PS:在校生申請,請填寫學生報告書。

每份20元

英文成績單

1.至繳費機或出納組填寫申請單(英文姓名須與護照相符),繳交工本費。

2.持收據或申請單及護照影本至教務行政組辦理。

3.三天後憑繳費收據領取。

每份30元

中英文學位證明書

(畢業證明書)

1.至繳費機或出納組繳交工本費。

2.學位證書(畢業證書)遺失,請至教務行政組填寫證書補發申請表(至或逕至校務行政組網頁下載)後,申請補發學位證明書(畢業證明書)。

3.持繳費收據,身分證影本一份連同證書補發申請表至教務行政組辦理。

4.三天後憑繳費收據領取。

每份100元

(限一份)

中文學位證明書

(畢業證明書)

※適104學年以前畢業者

1.學位證書(畢業證書)遺失,請至繳費機或註冊組填寫證書補發申請表(至或逕至註冊組網頁下載)後,申請補發學位證明書(畢業證明書)。

2.至繳費機或出納組繳交工本費。

3.持繳費收據,身分證影本一份連同證書補發申請表至教務行政組辦理。

4.三天後憑繳費收據領取。

每份100元

(限一份)

英文學位證明書

(畢業證明書)

※適104學年以前畢業者

1.至繳費機或出納組填寫申請單,繳交工本費。

2.持收據或申請單、護照影本至教務行政組辦理。

3.三天後憑繳費收據領取。

每份100元

(限一份)

休學證明書

辦妥休學離校手續後,由教務行政組填發。

免工本費

轉學、修業證明書

1.辦妥退學離校手續並在校修滿一學期以上具有成績者得辦理申請。

2.至繳費機或出納組填寫成績申請單,繳交工本費。

3.持收據至教務行政組辦理。

4.三天後憑繳費收據領取。

PS:補發需填寫學位證書補發申請表附上身分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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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一份)

補(換)發學生證

1.至繳費機或出納組填寫申請單,繳交工本費。

2.持收據或申請單至教務行政組辦理(換發者須繳回原證)。

3.三天後憑繳費收據領。

每份200元

(限一份)

畢業證書影印本加蓋校印

1.至繳費機或出納組填寫申請單,繳交工本費。

2.畢業證書正本、收據或申請單至教務行政組影印。

3.持收據、畢業證書正本、影本至文書組加蓋校印。

每份20元

成績單彌封

1.至繳費機或出納組填寫申請單,繳交工本費。

2.持成績單、申請單至教務行政組彌封。

每份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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