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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系、選讀輔系、雙主修

作業流程:

 

轉系、選讀輔系、雙主修

轉系、選讀輔系、雙主修

 

()申請時機:於每年下學期行事曆所訂受理申請期間,依公告之轉系、選讀輔系、雙主修注意事項,註冊組填表申請。

 

()轉入系別、年級之規定:  

1.於第二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系;於第三學年開始前申請者,得轉入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或性質不同學系二年級肄業。

2.轉系以兩次為限,同一學年經核准後不得請求再轉他系或回原系。

3.轉入第一學期更正選課前須辦妥學分抵免。

4.休學期間不得申請轉系

 

()輔系學分之計算:

1.自二年級起得選定輔系,至少須修讀輔系必修科目二十學分,方可取得輔系資格。

2.輔系學分在主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以外加修之。

3.放棄輔系資格,至遲應於應屆畢業學年第二學期開學二週內至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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