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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真理大學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實施要點〉廢止通知

【公告】〈真理大學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實施要點〉廢止通知

一、本校教務處頃將〈真理大學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實施要點〉予以廢止,說明如下:

1. 依據〈教育部1130205日臺教高(三)字第1132200387E號函送112 學年度第1學期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之查核意見〉辦理。

2. 前開〈查核意見〉指出:

1)本校〈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實施要點〉有多處用詞,不符合〈112 9 28 日臺教高()字第 1122203044 號函〉之規定。

2)前開〈實施要點〉有關學分抵免之上限與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相牴觸。

3. 教育部命本校須於113221日之前回覆,並將依學校回覆之說明,作為查核之參據。

4. 礙於時間緊迫,本校教務處乃於113219日召開第4次臨時教務會議,通過廢止〈真理大學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實施要點〉。

二、前開〈實施要點〉廢止後,有關112學年度以「五年一貫」身份入學的碩士生之權益以及後續大學部學生能否修讀碩士班課程等問題,茲說明如下:

1. 在本校〈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實施要點〉廢止前取得預研生資格者,仍適用該實施要點,其權益不受影響。

2. 〈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實施要點〉廢止後,大學部學生仍可依據〈真理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五條之規定,跨學制選修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課程。此類學生於進入本校碩士班後並可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三條之規定,申請抵免至多二分之一碩士班的學分數。

3. 本校〈學則〉第六十六條規定:碩士班修業年限為一至四年。故大學部三、四年級學生若有先修碩士班課程且於進入碩士班後申請抵免學分者,仍有可能在碩士班就讀一年即取得碩士學位。

三、凡設有碩士班之學系,若於系網頁上有「五年一貫」等用詞或字眼,請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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