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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學生申請轉系、選修輔系暨修讀雙主修相關事宜

教務處  公告       中華民國103429

    旨:公告103學年度學生申請轉系、選修輔系暨修讀雙主修有關事宜。

    據:學生轉系辦法、設置輔系辦法、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詳附件一)

公告事項:

一、申請日期、地點:512日至516(星期一至星期五),於出納組、註冊組。

二、申請手續:

1、至出納組辦理歷年成績單(不含102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

2、持據至註冊組填寫申請書表。

三、凡學制不同者,不得互轉,且不得跨校區、跨學制選修輔系暨修讀雙主修。

四、各學系受理轉系、選修輔系、加修學系須知詳如附件二,務須知照。

五、審核結果預定於6月下旬公佈,並個別通知,請依核定學系辦理註冊手續。

 

 

教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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