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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碩士生提前入學作業要點

真理大學碩士生提前入學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13112日教務會議通過

一、為辦理碩士班甄試入學新生申請提前入學事宜,特訂定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新生提前入學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

(一) 符合簡章規定得辦理提前入學之系所錄取生。

(二) 提前入學學年度第1學期(含)前取得學位證書或符合同等學力入學者。逾申請期限後遞補之備取生不得申請。

三、申請期限:完成報到手續後至欲提前入學當學期開學前一週之上班日。

四、申請程序:

(一) 自行至本校教務行政組網頁下載並填妥提前入學申請表,經錄取系所同意,再送教務處審核申請資格,通過者即取得提前入學資格。

(二) 依通過提前入學當學期之註冊須知完成註冊程序,否則視同放棄提前入學資格。

(三) 預計於提前入學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者,申請時須簽立具結書,並於申請期限截止前繳交符合入學資格之學位證書正本,逾期取消提前入學資格。

五、核准提前入學者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其修業期限自提前入學當學期起算。

六、經核准提前入學者,其收費標準及修業規定,除提前入學當學期之收費比照該學期學生辦理外,其餘皆依錄取學年度規定標準辦理。

七、未獲提前入學資格(含放棄或取消者),應於錄取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入學。

八、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則或其他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九、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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