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大學教師授課相關須知
真理大學教師授課相關須知
壹、繳交「教學計劃表」
請 貴教授於學期開學前填寫教學大綱,以做為學生選課以及教學進度追蹤之參考。專、兼任教師請自行進入學校網路教師資訊系統,輸入相關資料。
貳、務必正常授課
各學期開學第一週即正式上課,沒有所謂「預備週」。請 貴教授於第一堂即講授課程大綱、相關規定及評量方式。上課期間之請假補課依下列流程辦理,敬請 貴教授務必親自補課。
1.上課期間之請假:

2.上課異常之補課:
教務行政組檢視上課異常情形→教務行政組遞送上課異常補課通知→授課教師繳回補課回條 →授課教師補足上課時數→完成補課。
參、確認「正式點名計分表」內容
貴教授於收到正式點名計分表後,務必核對學生名單。若發現錯誤,請通知本處教務行政組校正。並請 貴教授依點名計分表確實掌握學生出席狀況,敦促學生,以提高學習效果。
肆、親自監考
期中、期末考試各科目之考試時間須為 貴教授之原授課時間,並請務必親自監試。 貴教授因故無法親自監考時,請依下列流程處理:
1.事先已知無法親自監考:
向原開課學系主任申請 →向本處教務行政組提出替代監考之專任教師名單 →完成期中、期末考試請假程序。
2.考試當日突發事故無法親自監考:
考試前先向教務行政組聯繫〈26212121-1111〉請假,並告知替代監考之專任教師名單→完成期中、期末考試請假程序。
伍、繳交命題試卷
期中、期末考試敬請每一科目,每班各命題乙份(題型不挶,請以A4紙張命題,最多以4張為限),於繳交期限前,密封親自擲交或郵寄教務行政組,並請註明考試日期及節次。懇請務必準時繳交,以利排定油印事宜。
陸、期中、期末考試之實施
1.筆試型式:
試題於繳交期限前,密封親自擲交或郵寄教務行政組→考試當日移駕教務行政組領取試卷→監試→評閱→繳交成績。
2.變更為其它考核型式:
開學後一個月內至教務行政組網頁下載「變更期中、期末、畢業考試筆試型式申請表」→填妥申請表→經原開課系主任簽准→提交教務處教務行政組→考試期間照常上課→評核→繳交成績。
註:不論是否舉行筆試,皆需繳交成績。
柒、試卷領取
期中、期末考試之試卷,煩請 貴教授於考試當日移駕教務行政組領取。並依期中考成績單、學期成績單上規定之時間內,將期中考成績、學期成績送交本處教務行政組。閱畢之期中考試試卷,請發還學生;閱畢之期末考試試卷,請密封交回教務行政組保存。
捌、落實監試
期中、期末考試當日務必請學生在試場簽名表(隨試卷袋附上)上親自簽名,本處將在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後,派員收回該簽名表。未簽到者,概以缺考論。
玖、期中、期末筆試不得准假
依據本校「期中、期末考試請假規則」,請 貴教授不得私自核准學生期中、期末考試之請假,並轉知學生務必依規定向本處教務行政組提出申請。
拾、按表授課
貴教授之「授課時間表」中所載授課時間、教室,請勿任意更換。如有特殊需求,請洽詢本處教務行政組。
拾壹、教學支援之使用
普通教室裝置有擴音設備,敬請多加利用。為了確保 貴教授順利使用該設備,玆將使用流程,敘述於後:
1.打開電源,電源開關位於黑板左右兩側。
2.將麥克風插入擴音器插座,擴音器插座位於黑板正下方。
3.敬請控制適當音量,以維護教學品質。
4.兼任教師如須使用麥克風,可於上課時間,請學生至教務行政組申請借用;專任教師請洽各系辦公室。
拾貳、表格下載
為了使老師方便取得課務相關表格,促進教學行政電腦化,相關表格網路下載程序如下:
1.(1)校內下載:按internet explorer→按 行政單位→按教務處教務行政組→按 教師使用表格部分→選取所需表格。
(2)校外下載:
A.學校網址:www.au.edu.tw 或 www.au.org.tw
B.按行政單位→按教務處教務行政組→教師使用表格部分→選取所需表格。
2.教務行政組相關表格包括:
(1)考試統一時間申請表
(2)考試試題紙
(3)變更期中、期末、畢業考筆試型式申請表
(4)學生使用教科書調查表
(5)學生點名座位表
(6)教學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