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大學自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即115年2月起)學生證免蓋註冊章
教務處教務行政組公告
主旨:真理大學自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即115年2月起)學生證免蓋註冊章。
說明:
一、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學生證免蓋註冊章一案,業經114年10月13日教務會議通過。
二、學生證免蓋註冊章相關事項說明
(一)自114年12月29日起,請同學向學系或教務行政組領取「真理大學自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免蓋註冊章」貼紙,並請同學自行貼於學生證背面,爾後無須蓋註冊章,黏貼位置請參見圖示。
(二)同學於完成該學期註冊程序(含繳費、選課)後,有在學證明之需求者,請參考下列申請方式擇一辦理本校在學證明(以下文件皆為正式版本):
- 請至行政大樓一樓之【全功能成績列印暨自動繳費服務機】繳費後,持繳費收據至教務行政組辦理「中文在學證明(每份20元)」、「英文在學證明(每份30元)」。
- 請至本校【校務資訊系統】→【學籍】→【證明書列印】→【學生在學證明查詢】→【列印在學證明】,自行下載列印在學證明書。(在校生下載列印之線上版在學證明文件,本組將不另行蓋章。該版本為本校正式文件,惟採認與否由各校內外審查單位自行認定。)
三、在校生同學有「在學證明」之需求,須具下列資格(身分)方得申請:
- 以在校生為限,休學、退學或已畢業學生不得申請。
- 在校生須完成當學期註冊繳費程序。
四、在學證明只能開立當學期之證明,逾時無法補核。
五、對於大學生優惠專案車票搭乘高鐵有需求者,須依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說明辦理(https://reurl.cc/V0xqDy)。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持大學生優惠專案車票乘車時,應攜帶本人有效學生證正本(網路查詢學籍證明恕不適用)以備查驗,如學生證未蓋當學期註冊章或為免蓋註冊章者,務必合併出示蓋有就讀學校章戳「在學證明」正本作為輔助證明,方得適用優惠。前述輔助證明如須採用電子版方式,請務必於進站前先行下載備查,查驗票當下恕不受理以網路連線登入系統查詢學生身分證明。未能出示前述憑證者應照章補票,本公司並得加收票價差額之50%違約金。】
六、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務處教務行政組(行政大樓二樓)。